四川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
国务院决定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为了统一宣传口径,提高宣传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0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川府经办字[2004]22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经济普查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实施原则。在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高标准,经济普查一次成功。
二、目标任务
通过积极有效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达到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经济普查;各级普查工作员、指导员、普查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广大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认真填报、主动配合搞好经济普查,形成有利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大气候。
三、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牵头,统一组织协调经济普查全过程的宣传工作,各级成立由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组成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普查方案,督促、考核各地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提供和管理经济普查宣传信息。各级还应充分发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的力量,自下而上形成经济普查宣传网络,共同搞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四、重点内容
宣传工作贯彻经济普查全过程,各地应从“告知”、“知情”、“义务”和“综合”四个阶段,大张旗鼓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各时段宣传内容:
2004年12月31日前,重点宣传2004年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广泛宣传单位和业主的职责义务。
2005年1月-5月,集中宣传与经济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程度,普查工作先进事迹,违法行为曝光。
2005年6月-2006年6月,追踪宣传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发布经济普查基础成果,报道国民经济各行业重大成就。
五、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会议、标语、专栏、板报、墙报、文艺等传统宣传形式,结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志等现代宣传媒体,开辟经济普查路牌平面广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针对性强,实效性高。
六、宣传月活动
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决定,2004年12月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各级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工会、妇联、共青团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容,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创造性地掀起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高潮。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报刊有字、街头巷尾有经济普查议论,创造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