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简报第五十七期

 

 

市经普办全面落实市级部门

在经济普查中的职责任务

 

为充分发挥市级部门在经济普查中的职能作用,10月8日至10月15日,市经普办先后召集20多个市级部门,分别召开了10个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个部门在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宣传工作的任务,使各部门更有效地支持配合普查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座谈研究,明确这次经济普查中:药监、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提供本系统名录资料,并协调相关普查工作;教育、卫生、人行、银监等单位负责提供本系统名录资料,并就名录单位进行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各级编办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名录资料,并分级负责相关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邮电局负责向市经普办提供有关名录资料,依照本系统经济普查方案进行普查;公交、通信、建筑房产等单位负责提供有关名录资料,并对名录单位进行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录资料,并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清查和普查登记;海事局、国土局分别负责提供航运和地产单位的名录资料,协助翠屏区经普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交通局、建设局分别负责提供营运性车辆单位和三轮车的名录资料,并对营运性车辆单位和三轮车进行清查和普查登记。

对于经普宣传工作,市经普办分别与宜宾电视台、宜宾电台、《宜宾日报》、《宜宾晚报》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研究,落实了电视宣传、电台宣传、报纸宣传的具体形式、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