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强调的经济普查工作“十个到位”和“三高”目标
“十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各级政府及其普查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高度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
二是领导到位。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普查工作,议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好普查工作,具体协调落实普查有关重要事项,做到明确任务,负起责任,把普查工作抓好。
三是机构到位。按照上级普查工作流程安排,及时组建好各级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四是人员到位。按照普查工作需要,落实好各级政府经济普查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选调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做到“人员精干、业务熟练、事业心强”。
五是经费到位。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各级政府要把本区域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地、分批拨付到位。
六是培训到位。按照上级规定,分时间、分对象、分内容的对各级普查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思想和业务强化培训,实现“普查人员会普查”的目的。
七是试点到位。按照国家的部署,省级普查机构要搞好综合和专项试点工作;有条件、有能力的市(地)和县(市、区)也要搞好普查试点。通过试点,实现“探索路子、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学习借鉴”的目的。
八是宣传到位。全省要自上而下建立宣传组织,制定宣传规划,有节奏、有目的地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普查宣传氛围,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九是配合到位。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普查工作。
十是督导到位。自上而下实行普查工作“一布置、一检查、一总结”运行机制,强化检查督导力度,实行分类指导,达到平衡发展。
“三高目标”:
整个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要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目标,争先创优,确保全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圆满成功。